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社会
烟台福山区4家医疗机构防控措施不到位被处罚

2021-01-17 09:35:23

来源:水母网   记者 李俊玲



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开展监督检查。

水母网1月1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李俊玲 通讯员 康祝瑜 摄影报道)最近,全国疫情形势呈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交织叠加态势,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然而,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心存侥幸心理,思想麻痹大意。

连日来,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1家社区服务站、3家个体诊所存在预检分诊不登记、不测量就诊患者体温、消毒液浓度配制不正确等防控不到位问题,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法人员对3家医疗机构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1家医疗机构因同时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扣除相应不良执业积分。

福山卫监下一步将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医疗机构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此提醒各医疗机构:1.严格落实进入医疗机构人员“验码+测温+佩戴口罩”要求。2.规范设置传染病预检分诊点,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对前来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做好登记,不得私自接诊体温超过37℃或在37℃上下浮动的患者。3.要做好消毒措施,使用合格的消毒产品,每天至少2次对空气、地面、 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进行消毒并做好记录。4.要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规范使用医疗废物收集袋封装后按照处置流程进行处置。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