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0 09:26:40
来源:水母网
咨询:我父亲一直使用一种门诊保障的国谈药品,想问一下这个药品是否占用职工普通门诊统筹限额?
答复:不占用。门诊保障的国谈药品是单独的支付政策,职工结算无起付标准,个人按规定比例自付后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药费部分,医保基金按80%的比例结算,门诊结算无最高支付限额。
咨询:我是职工医保,我父亲是居民医保,他可以跟我共享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吗?
答复:不可以,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仅限本人享受,家庭成员或亲属间不得互相借用或冒用。凡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
咨询:烟台的小学生,自己不小心把腿摔伤了,在医院的门诊检查,能报销吗?
答复: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
咨询:现在都在使用这个电子医保凭证,激活了电子医保凭证以后是否影响社保卡的使用?
答复:实行医保电子凭证最根本的目的,是方便参保人使用,在参保登记、医保查询、报销支付等医保业务场景,出示电子凭证二维码,即可办理所有的医保业务。但电子凭证和实体卡并不冲突,参保人既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也可以使用身份证或社保卡等多种方式就医购药消费。
咨询:参保人能否把自己医保个人账户金给家属使用?
答复:医保个人账户金可以用于支付近亲属住院或门诊慢病经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以及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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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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