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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支教研学机构收费须明码标价 市民遇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2024-08-03 09:41:17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



水母网8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逄苗 通讯员 孙洪安)这个暑假,不少研学机构推出的支教研学项目颇受家长青睐。为规范烟台市支教研学机构收费行为,维护支教研学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相关机构价格自律,烟台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支教研学机构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以下简称《提醒告诫函》)。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各类支教研学机构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信经营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支教研学服务,增强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支教研学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落实明码标价制度。支教研学机构应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退费办法等。公示牌的内容不得漏标、错标、模糊不清。收费标准变动时,应及时变更公示内容,收费公示的内容要与实际相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或加价收取任何费用。

严禁虚假宣传。支教研学机构不得虚构教师资质、虚构执教履历、虚构背景荣誉、夸大培训效果、夸大机构实力,不得虚构课程报名人数、虚构用户评价,不得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规范价格促销行为。支教研学机构开展促销活动,应当真实、准确、清晰、醒目标示活动信息,价格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的,应当显著标明条件。采用与其他培训机构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的含义,且能够证明标示的被比较价格真实有依据。对未销售过的课程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该课程在本经营场所已有成交记录。

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规定。各类学校、支教研学机构要严格遵守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以及只收费不服务等违规收费。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布之日起,各类支教研学机构应对本单位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切实规范经营行为。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保存好证据并及时拨打12345或者12315热线投诉举报。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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