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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出台高技能人才政策“黄金十四条”

2024-05-21 10:03:04

来源:水母网  



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到203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50万人。

对企业与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定制化培养符合条件技能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定制化引育专项奖励;对毕业生留烟率较高的驻烟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给予最高100万元留才专项奖励。

对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校和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30万元补贴。

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到2025年,将建设3-5处市级培训基地,每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统筹烟台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平台管理,每年新设站3处左右,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运行满2年考核优秀的再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

水母网5月2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烟职建)日前,烟台市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烟台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拓宽职业技能发展渠道、推动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强化技能人才保障激励等方面入手,确定了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黄金十四条”政策,并提出,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到2035年,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50万人。

实施技能人才培养提升行动

健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对企业与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定制化培养符合条件技能人才的,给予最高50万元定制化引育专项奖励;对毕业生留烟率较高的驻烟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给予最高100万元留才专项奖励。

以产业引领技能人才培养。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对企业自主确定学徒和联合培养学校,考核合格的按照5000-7000元/人/年标准,给予企业补贴。实施“金蓝领”培训项目,对基地自主招生考核合格的,按照3000-5000元/人/年标准给予基地补贴。

发挥职业学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保障技工院校办学经费,技师学院比照高等职业学校标准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实施技工教育优质校建设工程,对建成国家级、省级优质校和国家级、省级优质专业(群)的,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60万元和50万元、30万元补贴;实施“金种子”培育计划,设立“烟台未来技能之星”奖学金,每年在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评选200名优秀学生,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奖学金。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载体平台建设。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到2025年,将建设3-5处市级培训基地,每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统筹烟台市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等平台管理,每年新设站3处左右,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运行满2年考核优秀的再给予最高5万元补助。支持建设省级以上技能平台,对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10万元配套补助;对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的,分别给予最高30万元、10万元配套补助。

实施技能人才职业拓展行动

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实施“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扩大技能人才技能等级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贯通领域,培养更多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

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申报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社会技能评价服务。

探索建立境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认可清单制度试点。围绕新业态、新技术和劳务品牌、特色产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等,开发一批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重点产业链中有效开展自主评价的企业,按照评价等级和人数给予最高5万元经费支持,每年不超过100万元。建立破格评价机制,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直接认定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或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加大竞赛支持和奖励力度,对我市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团队),分别按照市级最高1万元、省级最高2万元、国家级最高5万元、世界级最高50万元给予奖励;对承办烟台市职业技能大赛、市级一类行业技能竞赛、市级二类行业技能竞赛的,每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补助;对承办省级行业技能竞赛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对承办国家级行业技能竞赛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助;对建成世界技能大赛省级及以上集训基地的,按省级或国家级补贴标准给予1:1配套补贴。

实施技能人才成长集聚行动

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支持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技术攻关、项目合作等方式更好地发挥作用。

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在学习进修、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按照技师比照中级职称、高级技师比照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比照正高级职称享受同等待遇。企业在聘的高级技师、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经协商一致和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延迟退休。

完善技能人才稳才留才引才机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且符合条件的“急需紧缺”工种人员,在烟缴纳社保满1年后,按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分别对应本科生、“双一流”高校和全球前200名高校(QS)学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享受同等生活补贴,连续补贴3年。对企业自主培育新晋升的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每人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2000元一次性补贴。对企业自主培育新晋升的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每人分别给予2500元、3000元、6000元和8000元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每年不超过10万元。

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动作用。实施高技能人才库建设,组织入库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革新创造、职业培训包开发、产教融合课程设计、职业标准和专项能力制定、技能评价题库建设、技能等级评价考评、技能竞赛技术指导。组建“烟台市首席技师联盟”,定期开展技能切磋活动,组织开展“首席技师进企业”“首席技师进校园”等活动,促进技艺传承推广。

实施技能人才激励示范行动

实施技能人才攀登计划。每年遴选10名左右烟台市产业技能领军人才,参照制造业企业博士标准,3年支持期内,给予最高10.8万元生活补贴和26万元购房补贴。每年遴选不超过80名烟台市技能大师,4年支持期内,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市政府津贴。每年举办100场左右“技能兴烟”行业技能竞赛,遴选200名左右烟台市技术能手,每人给予2000元一次性市政府津贴。对企事业单位自主培养的省级以上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国家、省支持资金基础上,再给予最高100万元配套扶持。

健全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建立高技能人才休假疗养制度,每年组织一批高技能人才开展休假疗养、研修交流和节日慰问等活动。完善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支持高技能人才申办“山东惠才卡”“烟台优才卡”“烟台优青卡”。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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