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2-29 08:40:50
来源:水母网
咨询:职工医保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复:职工医保甲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85%支付。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血液透析在包干结算医疗机构个人负担每次为20元,在定额结算医疗机构个人负担金额每次为33.15元。
乙类门诊慢特病实行起付标准和限额管理,年度起付标准为300元(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乙类门诊慢特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该门诊慢特病病种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职工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特病的,一个医疗年度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咨询:什么是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答复:起付标准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三个目录”内的医疗费用中自己要先承担的那部分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再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按比例报销。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门诊或住院情况不同,起付标准也各不相同。
最高支付限额指的是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能从基本医保基金获得的最高报销金额。
咨询:跨省异地就医如何联网结算?
答复:参保人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的就医地联网的普通门诊或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联网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包括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心脏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就医地所有开通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联网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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