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渤海新区:扎实推进“以港选船”工作,提升船舶安全水平
为提升辖区船舶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推动港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水上运输安全管理格局,黄渤海新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会同烟台八角海事处按照上级要求,扎实推进辖区“以港选船”工作。
总结万华码头公司“港口货主双选船机制”经验,制定了《港口选船评估表》,同时综合考虑各码头公司具体情况,根据到港主要船舶状况、货物运输合同签订程序等方面,实行差异化管理,指导码头企业建立科学可行的选船机制,确保选船机制能够落到实处。
下一步,黄渤海新区海上安全生产指挥部将持续跟踪“以港选船”机制运行和评估工作,紧盯各港口“以港选船”效果,确保“以港选船”工作取得实效。
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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