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平区某企业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被处罚
2023-10-13 09:57:2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0月13日讯 (通讯员 祝成伟)2023年6月12日,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牟平区某海产品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有1台在用蒸汽锅炉未办理使用登记,执法人员当场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经复查,该厂在用蒸汽锅炉仍未办理使用登记。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厂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该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之规定。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该厂作出罚款10000元的处罚。
编辑: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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