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5 09:08:06
来源:水母网
咨询:我通过市人社局微信平台查询个人参保信息时,平台提示我手机号码与登记的手机号码不相符,请问如何修改社保登记的手机号码?
答复:修改社保登记的手机号有四种方式:
一是,用人单位可通过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选择 “单位登录”,登录系统,选择“企业职工基本信息修改(非关键)(单位)(中台)”,完成单位职工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
二是,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原件,在烟台市范围内任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设的自助终端或社保窗口完成社保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
三是,参保人员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点击“烟台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选择 “个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登录”或“电子社保卡扫码登录”,登录后选择“企业职工基本信息变更(中台)”,完成社保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
四是,参保人也可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我的”-“个人绑定管理”中,按照提示完成实名认证后,点击“微人社”-“掌上大厅-新版”-“我要办事”-“一件事事项”-“企业职工基本信息变更(中台)”,完成社保手机号码登记或变更。
咨询:我马上要退休了,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还不够,现在有没有补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答复:根据《关于转发鲁人社规[2019]13号、鲁人社字[2019]226号文件进一步规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烟人社办发[2020]15号)文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 (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对应缴未缴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需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张孙小娱 华元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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