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4 08:48:35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摄影报道)海阳市民修女士最近一肚子火,忙活新房装修的事已经筋疲力尽,无意间到楼顶转转发现的一幕让她气不打一处来。
“我本来想看看楼顶将来能不能晒被,结果一上来,好家伙,都变成自己家的了。”日前,修女士拨打烟台民意通6601234投诉称,自己购买的房子还没正式入住,应该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楼顶位置就被人据为己有。根据修女士发来的照片,记者看到,楼顶违建不止在五号楼这一栋楼,相邻的六号楼也正在大肆加盖中。楼顶遍布各种施工材料和还未来得及运走的建筑垃圾。其中,一处自盖的房子门窗已经全部安装完毕。
修女士介绍,在2019年楼盘开盘时购买了这套房子,2021年交房。2022年5月有业主开始违建,至今已有三个多月,她也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过,但并无实际效果。
针对修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山东岱言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说法,在楼顶私自建房属于违法行为。“楼顶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私自建房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楼顶平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别业主私自在楼顶搭建建筑物,显然违法。”律师称。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是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私自搭建建筑的做法侵犯了全体业主利益,全体业主有权要求侵权业主拆除违建,恢复原状。
楼顶进行建设还存在安全隐患。《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单元同屋顶平台应该处于连通状态,部分高层小区单元之间也应该通过平台连通,平台门应处于敞开状态。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房一旦发生火灾,楼顶就成为高层业主逃生、避难的暂时平台。楼顶被封闭盖房,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属于违反《消防法》的行为。
关于海阳市紫薇学府楼顶违建一事的进展,烟台民意通将持续关注。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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