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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扫黄打非”常识

2022-03-31 10: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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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扫黄打非”?

“扫黄打非”是指扫除淫秽色情等危害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污染社会文化环境的文化垃圾,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扫黄”是指扫除含有淫秽色情(也称“黄色”)内容的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含有淫秽色情内容的音视频、网络信息等。包括扫除出版、制作、印刷、复制、发行、传播、寄递、储运淫秽出版物(含网络出版物)、印刷品及相关信息的行为;淫秽色情网站、客户端和其他网上淫秽色情信息,利用网络社交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网络存储及存储介质等方式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色情信息。

“打非”是指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煌动民族分裂、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危害社会公德等违禁内容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及其活动。

二、为什么要开展“扫黄打非”?

“扫黄打非”是一项捍卫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斗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必然要求,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党和国家的意识形态安全,事关文化市场的健康与繁荣,事关子孙后代的健康成长,肩负着依法治理文化市场、荡涤文化污浊、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重大职责,是文明战胜腐朽、先进战胜落后、优秀战胜庸俗的光荣事业。

“扫黄打非”的性质、内容、特点以及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决定了“扫黄打非”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必须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深化拓展,持续正本清源,着力守正创新。

三、违禁内容出版物及其活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出版物及其活动;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出版物及其活动;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出版物及其活动;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出版物及其活动;宣扬邪教、迷信的出版物及其活动;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出版物及其活动;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出版物及其活动;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出版物及其活动;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出版物及其活动;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以及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的出版物及其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出版物及其活动。

四、侵权盗版出版物及其活动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擅自印刷、复制、出版或大量寄递、储运他人及相关企业、单位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行为。包括以下内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者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或者复制、发行业务,擅自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发送活动;伪造、假冒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出版物及设立网站;擅自印刷或者复制、发行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境外出版物、非法携带有违禁内容或超出个人自用数量的境外出版物入境;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及相关许可证书的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暴力、凶杀、恐怖、赌博的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印刷品以及相关信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危害社会公德、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低俗、庸俗、媚俗的出版物、网络出版物及相关信息:假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制作、传播假新闻的违法违规行为,在互联网上假冒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和新闻记者,打着舆论监督名义进行诈骗、敲诈的行为;利用网络平台和相关渠道,针对境内推销、传播有违禁内容的境外出版物及相关信息行为。

五、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主要包括:盗用、假冒正式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义出版的出版物;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或者报纸、期刊名称出版的出版物;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公开销售的出版物;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承印者以牟利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擅自重印或以原单位名义出版的出版物;未经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出版的出版物;擅自印刷或复制的境外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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