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发布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轨迹公告
2020-02-09 16:16:19
来源:福山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月8日,我区有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现将患者孙某某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孙某某,女,36岁,是之前确诊患者的亲属。患者确诊前的活动轨迹:
1月28日9:00,自驾车到南苑街康盛大药房买药,15:00到河滨小区7号楼3单元亲戚家;
1月29日,居家未外出;
1月30日5:00,自驾车送亲属到福山区人民医院就诊,后独自回家,11:00返回医院送东西,从医院回家途中到西山路惠仁药店买药,12:20左右到家,当天未再外出;
1月31日,居家隔离;
2月1日至2月4日,集中隔离;
2月4日21:00,由救护车送至烟台市奇山医院;
2月8日,确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紧急寻找患者孙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接触人员看到此通告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0535--2955803报告,并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
2.接触人员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由120救护车接送至定点医院就诊,严禁私自出门。
福山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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