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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居民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2026-11-05 09:15:53

来源:水母网  



咨询:居民普通门诊费用如何报销?

答复:参保居民因多发病、常见病在签约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照65%的比例支付,实行限额管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缴费为230元,二档缴费为350元。

咨询:烟台参保女职工在省外产检需要办理异地备案吗?

答复:我市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已纳入普通门(急)诊报销范围。参保人须在“烟台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中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备案后,可直接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普通门诊类别就医,医疗费用可即时联网结算。

咨询:我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按什么标准发放?

答复: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计发。女职工生育前12个月内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变更工作单位的,按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加权平均数作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咨询:烟台参保人可以通过线上办理门诊慢特病申办手续吗?

答复:可以。在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人员,可通过“爱山东”APP、“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线上申办,上传加盖异地医疗机构专章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入出院记录、手术记录、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

咨询:烟台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特殊参保职工,大病保险有倾斜政策吗?

答复:有倾斜政策。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职工,大病医疗费用保障起付标准降低50%,为7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为85%,且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使用特殊药品盐酸沙丙蝶呤片,取消2万元起付标准,支付比例80%,年度最高支付40万元。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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