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17 09:18:25
来源:水母网
咨询:我是烟台在职女职工,请问申领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什么?
答复:女职工生育时,我市企业单位为其连续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发放生育津贴;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2个月的,待企业单位连续为其足额缴费满12个月后,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月补发生育津贴。
咨询:我参加了烟台职工医保,慢性病定点在市区三甲医院,10月准备到青岛的医院看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报销?
答复:山东省内临时就医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临时外出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20%,在异地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直接联网结算。由就诊医院进行审核,符合慢性病病种的项目享受慢性病报销,不符合慢性病病种的项目可按照普通门诊报销。
咨询:我家人在湖南就医半年,确诊了大病,请问怎么在线上进行门诊慢特病办理?
答复:如果您的医保关系在烟台市(烟台市参保职工或居民),在湖南确诊相关疾病,线上办理流程如下:通过“爱山东”APP、“山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病历资料,医保部门工作人员会主动联系告知办理结果。
参保人申办门诊慢特病,应提供近一年之内的确诊病历材料,经住院确诊的,待遇起始日期为出院日期次日;经门诊确诊的,待遇起始日期为确诊当日。
如您的医保关系在烟台市统筹范围外,具体政策请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咨询:请问在烟台,什么参保人可以申请长期护理保险?
答复:烟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步参加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且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当前只有长岛综合试验区和龙口市为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市,参加试点区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居民均参加居民长期护理保险。
上述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或预期6个月(含)以上,病情基本稳定、需长期护理的失能人员,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按相应的失能等级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咨询:我参加了烟台居民医保,请问生育能享受什么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复:参保居民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按孩次实行定额支付。补助标准为:一孩1000元、二孩1500元、三孩3000元,按规定直接享受相关待遇,无须额外申请。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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