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8-25 09:03:2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8月2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日前,市民张女士向“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她还在读初中的儿子豆豆(化名)在莱山区迎春大街附近某知名便利店消费过程中,因为身体被蚊虫叮咬,便取下货架上的花露水拧开瓶盖喷涂止痒。事发后,商家要求豆豆将货架上的所有花露水都买走。
7月下旬,豆豆和妹妹一起在莱山区某知名便利店购物,他走到货架前,拿起一瓶花露水,扭开瓶盖,对着暴露在外的双腿喷涂。事发后,已经离开该便利店的豆豆被店内工作人员叫回去,说他“使用了货架上的花露水,需要付钱购买。”也许是出于害怕,豆豆一开始并没有承认自己使用了货架上的花露水,直到工作人员说有监控视频记录,豆豆才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愿意购买使用过的那瓶花露水。然而,工作人员却表示“不知道他到底用的是哪瓶花露水”,让他将货架上的5瓶花露水全部买下来。
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到现场调取了店内监控并找到了孩子用过的那瓶花露水,确认豆豆违规使用货架上待售的花露水在先,存在一定的过错。经调解,闻讯赶来的张女士最终购买了豆豆实际使用过的那瓶花露水。
8月24日,该便利店负责人郭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确有此事,同时出具了事发时店内监控拍下的部分视频。郭女士说,这个便利店是开放式的小型超市,顾客进来都是自由选择商品,店员并不跟在身旁引导或者促销介绍。也因此,他们没有在豆豆使用花露水时发现并及时阻止这一行为,是办公室后台工作人员发现了这个情况,将已经离店的豆豆叫回店内的。
时隔一月,张女士认为商家当时的处理方式欠妥,未成年人消费认知不足,商家不应以“商品已使用”为由强制购买全部同款商品,此举涉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针对此纠纷,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王智光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商家不得强制交易。若未成年人仅试用少量商品、未造成商品根本性损坏,商家可协商沟通,但无论如何不得强制购买全部同款商品。同时,他提醒家长,作为监护人,应引导未成年人爱护商品,避免因不当试用引发不必要的矛盾,共同营造友好、规范的消费环境。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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