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5-23 09:38:01
来源:水母网
咨询:异地就医备案可以补办吗?
答复: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提前5日。
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日期不受限制,参保人员可自由选择备案时间。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的,可向备案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医疗费用异地联网结算。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职工,请问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在职职工一个医疗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纳入医保报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级医院实行分段累进制报销,起付标准以上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
三级医院住院医疗费分段累进制报销计算时,累进费用为本年度参保职工已结算的历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单独支付病种保障药费中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累计医疗费用。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职工,怎么查询我的医保个人账户里还有多少余额?
答复:您可以通过以下官方渠道查询医保个人账户金收支和余额信息:
(1)线上查询: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在“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栏目中选择“个账收支明细”查询。
(2)自助设备查询: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的医保电子凭证设备(医保码设备)或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的自助设备上查询。
(3)窗口查询:携带有效证件到各级医保经办服务大厅窗口,由工作人员代为查询。
咨询:我是烟台参保职工,在药店买药,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答复:在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报销,门诊统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与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标准。即起付标准为2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80%,退休人员为85%。一个自然年度内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与定点医疗机构合并计算。
咨询:我单位的名称、地址或法人变更了,医保系统里怎么修改?
答复:单位经办人可登录烟台市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系统,进入“业务事项-单位信息变更”板块,按系统流程办理名称、地址或法人等信息变更业务,无须前往现场,线上即可完成修改,操作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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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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