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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侦查,斩断辅导“教师” 伸向未成年女童的黑手

2026-03-24 09:51:17

来源:水母网  



案例故事

父母为提高小花的学习成绩,经人介绍,给不满十四周岁的小花报了一个校外辅导班。后小花在上课期间,该辅导班的“教师”王某采取用手摸小花隐私部位的方式对其进行猥亵。事发后,小花并未告诉父母,而是将此事悄悄记录在日记中。一段时间后,小花父母得知此事立即报警,犯罪嫌疑人王某被抓获归案,但拒不承认相关犯罪事实。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后,对犯罪嫌疑人王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对猥亵小花的行为供认不讳。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并依法适用从业禁止。

检察机关履职

1.能动履职,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准确把握性侵幼女犯罪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本案系一起“零口供”猥亵儿童案件,案发时无第三人在场,报案时间距离案发时间较长,证据单薄。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检察机关未检部门迅速提前介入,经认真细致审查,检察官认为小花陈述稳定自然,对于被猥亵的细节描述符合其年龄的记忆认知和表达能力,很多感受是在该年龄段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遂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小花陈述进行补充调查,最终综合全案证据,认为不存在诬告、陷害的可能,小花的陈述具有“亲历性”,且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遂采信小花的陈述。

2.扩大证据外延,合理运用品格证据,进一步增强内心确信。为进一步完善证据体系,未检检察官引导公安机关调查补充了关于犯罪嫌疑人的品格证据,帮助办案人有效分析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以及犯罪行为的倾向性,形成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品格证据”的证据体系,有力增强了办案人的内心确信,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在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对猥亵小花的行为供认不讳。

3.多方联动综合保护,倾力救助帮扶未成年被害人。未检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及时了解未成年被害人需求,通过为小花提供心理疏导等方式,帮助其抚平心理创伤,使其尽快重新回归正常的生活,同时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检察官释法

1.嫌疑人王某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处罚?

由于小花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中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适用从业禁止。

2.什么是从业禁止、入职查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二条: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查询应聘者是否具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发现其具有前述行为记录的,不得录用。

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对工作人员是否具有上述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通过查询或者其他方式发现其工作人员具有上述行为的,应当及时解聘。

3.未成年人遭受猥亵等性侵害后,家长应该怎么做?

当得知孩子被性侵后,首先要稳定孩子情绪,给予孩子充分的理解和安慰,明确告诉孩子这不是他的错。务必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相关证据,不随意清洗、丢弃孩子衣物,不删除聊天、监控等信息,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及时带孩子到医院检查身体、接受专业心理疏导,帮助孩子走出阴影,恢复正常生活。

4.家长为孩子选择培训机构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该案发生在校外辅导班内,而且该辅导班并非正规培训机构,因此各位家长在为孩子选择校外辅导班时,一定要把资质审查放在首位。务必选择持有合法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的正规培训机构,并核查师资背景和安全管理,切勿轻信无资质机构的虚假宣传。报名前要认真核实机构资质、师资条件,签订规范培训合同,妥善保留相关票据凭证,自觉远离无证办学等各类陷阱,更要关注孩子在培训期间的人身安全,日常要主动与孩子沟通,教会孩子识别危险,拒绝不当接触、遇到侵害及时告知家长。 YMG全媒体记者 钟嘉琳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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