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11 08:50:0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3月11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通讯员 邵凌松 孙鹏科)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2019年以来,全市共发生因违法违规用火导致森林火灾13起。其中,因野外吸烟引发7起,因上坟祭祀引发4起,因烧荒烧地堰引发2起。6名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名肇事者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5月3日,莱州市郭家店镇返岭子村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郭家店镇前疃村村民张某某与家人驾车游玩途中,吸烟后将烟头丢弃引发。张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3月17日,牟平区水道镇薛家夼村西山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该村村民王某某在野外作业时将烟头扔入草丛引发。王某某不仅给生态资源造成较大损失,而且在扑救过程中自己面部、颈部、上肢被烧伤,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23年3月23日,招远市玲珑镇睦邻庄村西北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玲珑镇王家村王某某进山收拾枯死树木时吸烟丢弃烟头引发。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23年3月28日,龙口市下丁家镇大庄村南部山域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陈某驾驶挖掘机作业时,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引发山火。肇事者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9年5月8日,栖霞市苏家店镇上庄村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该村村民史某某用打火机引燃果园周边杂草后离开,后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3年4月13日,芝罘区黄务街道夏家村发生森林火灾。起火原因为该村村民王某某酒后在承包地内使用打火机点燃杂草烧荒,后火势失控引发森林火灾。肇事者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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