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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咨询台|如何变更门诊慢特病定点医院?

2025-12-08 09:34:24

来源:水母网  



咨询:我父亲缴纳的是烟台居民医保,刚刚在北京确诊了肺癌,请问如何办理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在异地医疗机构确诊门诊慢特病的参保人,可通过“爱山东”APP、“山东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等线上渠道提交申办材料,查询办理进度及办理结果。无法通过以上方式办理的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病历材料至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报销比例:甲类门诊慢特病,一档缴费:40%,二档缴费60%;乙类门诊慢特病,一档缴费35%,二档缴费50%。

咨询:我2023年办理了门诊慢特病,定点在光华医院。我现在搬家了,想把定点医院更改到开发区业达医院,应如何变更?

答复:参保患者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满12个月的,可自愿变更到新的定点医疗机构。在与原定点医疗机构结清医疗费用后,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门诊慢特病病历》到符合变更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书,定点医疗机构即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协议书上传备案。

咨询:我妻子怀孕了,但她没有缴纳职工医保,我缴纳的是烟台职工医保,我妻子在毓璜顶医院生孩子可以用我的职工医保报销吗?

答复:可以。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等待期与女职工保持一致,其住院分娩未享受其他生育医疗费待遇的,可按女职工标准(含产前检查费)的50%比例享受生育补助金,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咨询:个人职工医保缴费明细如何查询?

答复:医保缴费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医保服务-办事大厅-我要查询-职工医疗缴费查询以及“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支付宝“烟台医保”小程序等线上途径进行查询,也可携带有效证件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线下查询。

咨询:什么是药品的首先自付比例?

答复: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区分甲、乙类,使用甲类药品发生的费用,直接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规定的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支付。目前,我市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分为四档,职工分别为0%、5%、10%、15%,居民分别为0%、5%、15%、20%。乙类药品的自付比例,根据我市医保基金收支状况及临床用药情况,适时进行调整。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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