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23 09:28:54
来源:水母网
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一个专项检查。临近结束时,为了保证检查质量,在制度设计上有个会商环节。从有关方面的态度看,会商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也就是说,会商就要真商量,而不是流于形式、缺乏诚意。
其一,会商就要相互尊重。尊重是沟通的基石,没有尊重就没有平等对话。不论参与各方身份、地位如何,在会商桌前都应当享有同等的话语权。这种尊重,体现在认真倾听对方的每一句发言,重视其提出的每一个观点。只有建立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的会商,才能营造出坦诚、包容的氛围。
其二,会商就要相互理解。理解的要义在于换位思考,不能只执着于自身立场的正确性,而应尝试站在对方的角度,体察其处境、考量其难处、明了其初衷。通过厘清分歧的根源,找到可能的共识区或妥协点。缺乏理解的会商,容易陷入各说各话、固执己见的僵局。
其三,会商就要相互支持。会商的目的在于凝聚智慧、集思广益、形成合力,共同解决问题。因此,各方在阐明自身看法的同时,也应抱有建设性的合作态度,寻求能够兼顾多方利益的解决方案。相互支持,才能使会商成果落到实处,真正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有效力量。
会商,贵在真商量。它不是单方面意志的强加,不是将自身意图包装成集体决议的过场,不能沦为装点门面的“噱头”。真正的会商,允许有不同声音,允许有争论交锋,最终也允许在非原则问题上求同存异。只有这样,才能会商出真正的和谐,会商出强大的集体力量。(雷湘子)
编辑:刘家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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