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7 08:53:28
来源:水母网
张铁鹰
某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近日向业主们发了一封公开信,旨在“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环境,倡导文明养犬行为,保障小区业户安全和健康,营造和谐的小区氛围”。
笔者看了一下公开信,发现其中所倡导的养犬行为,都属于文明常识。比如,“出门遛狗时,请为您的爱犬拴上绳索,以免对他人(特别是老人、孕妇、儿童)造成惊扰”“在小区内遛狗,请您及时清理粪便”“做好犬只的日常饲养管理,避免发出噪音、异味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这些行为,养犬人只要稍加注意,都不难做到。
不难做到的事,却有人做不到,或者做不好。正是因为有业主反映“小区道路上有人遛狗不拴绳、排泄物未清理等现象”,物业服务中心才发出这封公开信的。
之所以有不文明的养犬现象,是因为某些人公德意识不足,“我行我素”,把自己的喜好和快乐建立在对他人和公共利益的忽视上了。比如,笔者原来居住的小区,一女青年养的犬特别爱叫。夏日,多数人家夜里开着窗,这只犬常半夜狂叫,扰得邻居不得安生。有一次,恰逢这名女青年在遛狗,笔者对她说:“这狗太能叫了,都影响别人生活了。”可她却说:“我养我的,不关别人的事,它爱叫,谁也管不了。”
现在许多人能做到依法养犬,能够依法办理养犬的相关手续,并严格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却在卫生养犬、安全养犬、健康养犬等方面做得还不到位。比如,因嫌麻烦,不遵守应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防疫规定;抱有侥幸心理,外出遛犬时不为犬只戴犬链、嘴套等,致人惊吓甚至受伤,引发矛盾。
文明养犬,是对他人的负责,也是对自身利益的维护。须知,养狗虽是私事,也不能放任。
编辑:刘家昌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