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25 08:44:23
来源:水母网
前些年,我曾受组织委派,在某村挂职第一书记。去村里上班,要经过一处集市。每至集日,公路两旁便摆满了摊点,加上赶集的村民电动车、三轮车乱停乱放,以至于道路拥堵,通行非常困难。所以,我常常计算着哪一天是集日,好届时提前绕行。
结束挂职后,好长时间,我都再未从那里经过。不久前,外出办事,行至中途,我忽然想到,前面要经过该集市处,不觉有些后悔,怪自己竟然忘了提前绕行的“应对之法”。可临近了,才发现,集市的占道经营早已是“老黄历”,虽逢集日,道路却依然畅通。原来,镇政府在附近专门辟出地方,供集日摆摊设点,这样,商贩们告别了“占道经营”,附近村民赶集也更加便捷。
大集是农村人的集中交易场所,山东人更是喜欢赶集,“每集则百货俱陈,四远竞凑,大至骡、马、牛、羊、奴婢、妻子,小至斗粟、尺布,必於其日聚焉”(明·谢肇淛《五杂俎·地部一》)。可以说,烟火气满满的农村大集,既是农产品的集散地,也是反映一方经济景气指数的“晴雨表”。近年来,它更是成了提振农村消费的渠道、繁荣地方文化的平台。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农民生活方式的变化,农村大集与乡村文明建设的关系越来越紧密。“占道经营”影响环境,也是人们诟病农村大集的主要原因。
面对问题,取缔显然不可取,也不现实。“顽疾”并非不可治,关键是如何治。“疏”“堵”结合,通过规划市场区域,提供更多合理交易场所,无疑是有效办法。政府结合各自实际,对农村大集进行有效规范,引导交易者“文明经营”,是美丽乡村建设的应有之义,可以创造条件还“路”于畅、还“道”于民。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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