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15 09:17:04
来源:水母网
咨询:我现已辞职,但原单位有两年没给我缴社保,还说现在没有补缴政策,请问我自己补缴社保可以吗?
答复: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不可以补缴社保。用人单位与职工存续劳动(人事)关系期间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的,可补缴应缴未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应缴未缴年限不足三年的,原则上由欠费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提供补缴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始的工资发放会计凭证及银行发放工资证明及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等与补缴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对不能提供原始工资发放会计凭证的,可提供银行代发工资托收证明等关键证明材料。对应缴未缴年限三年及以上的,须提供由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行政责令整改通知书。
咨询:工伤康复需要到哪里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答复: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工伤康复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工伤认定决定书;近期有效医疗资料;患职业病的,提交有效的职业病诊断书或鉴定书;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张)、个人和单位详细地(住)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咨询:什么是企业职工退休临时待遇?
答复:山东省在下半年会公布计算当年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计发基数,在公布前,为了不耽误当年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暂时按照上年度的计发基数计算出临时待遇。待当年计发基数公布实施后,社保中心会统一将临时待遇调整为正式待遇,无须企业或个人再次办理退休业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注意,社保缴费最低基数也是在下半年公布,当职工退休当年实际缴纳的社保基数低于正式最低基数时,需要补齐基数差才可重新算出正式养老待遇。
张孙小娱 佘保轩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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