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山镇做好市场主体场所登记 满足企业登记需求
2024-11-12 09:17:3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11月11日讯(通讯员 管凯颜)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和管理,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服务发展、严格审查与灵活处理、统一标准与区别对待的关系。近期,阜山镇对不能提供房产证和不动产证的房屋,要求办理人提供能够确定房屋质量安全的相关证明,确保登记房屋安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与切身利益。
市场主体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服务平台”可申请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业务,且对登记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在线上完成材料签字流程,真正实现无纸化办公。在个体工商户服务方面,1-10月份共办理营业执照设立96笔、注销登记185笔、变更备案及增补换照39笔。
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积极稳妥、鼓励发展”的原则,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不搞“一刀切”,不搞教条主义,对情况特殊的经营者在遵循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本着有利于市场良性发展原则解决问题。努力运用张贴标语、印发通告、微信转发等传播途径,宣传《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全力保障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编辑:彩梅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