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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今年启动 涉及46个自然村

2024-10-10 09:36:09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



水母网10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健)近日,烟台市住建局、烟台市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原则,滚动推进城中村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初步确定城中村改造五年规划为65个项目,涉及122个自然村;2024年启动首批2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涉及46个自然村。明后两年分批次启动五年规划剩余的城中村改造项目。

摸清“家底”确定改造优先等级

城中村改造如何实施?按照《意见》,烟台将充分尊重村民意愿,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保障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妥善解决村民利益诉求,做好征求村民意见、人员安置保障、历史风貌保护、落实征收补偿安置资金等前期工作,摸清城中村总量、分布、规模等“家底”,确定任务总量,聚焦民生关切、城市安全、社会治理隐患等因素,确定市区城中村改造优先等级。

根据摸底情况,《意见》要求综合考虑区域城市发展、各类服务设施保障、安全韧性提升等因素,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各区市依法组织实施各自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工作,明确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安置的方式、标准和实施办法,征收工作完成后形成“净地”,尽快完成土地出让。同时,安排好产业转移承接园区,先行有序疏解在城中村聚集的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转移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妥善做好人员分流安置、产业转移等工作。依据城市产业发展规划,在城中村改造中合理安排产业布局,引入优质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对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

对不同类型的城中村,改造分类施策。具备改造条件的城中村,实施拆除新建,按照城市标准规划建设管理;不具备条件的不强行推进,通过开展经常性整治提升防控风险隐患,按照文明城市标准实施改造并加强管理,守住安全底线;介于两类之间的,采取“拆整结合”进行提升,统筹参考前两类标准,综合考虑村庄实际情况实施改造提升。

村民安置保障是城中村改造开展的重要前提之一。《意见》明确先行安排安置房项目供地和建设,确保安置房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安置房品质不得低于商品住房水平,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城中村改造项目策划审批将提前介入、容缺受理、并联审查、同步推进,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依法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鼓励引入社会资金实施城中村改造,改造项目土地“四至”范围在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基础上,可扩大至周边少量低效用地,并在规划用地性质、建筑规模等方面予以支持优化。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套的教育、医疗、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尽量利用原有设施。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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