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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咨询台|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 门诊医疗费怎么报销?

2024-08-29 09:25:25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咨询:我原来在威海连续缴纳职工医保3年11个月,现在在烟台缴纳医保,请问得缴纳多长时间才能在烟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答复:参保职工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接续职工医保关系的,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至转出地缴费之月底。参保职工自转出地中止参保缴费当月起,3个月内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自参保缴费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咨询:我女儿今年上初中了,放暑假的时候摔跤把牙摔坏了,目前一直在治疗中,已经产生了3000多元门诊费用。这部分是按照什么比例报销?

答复:参保未成年居民(包括各类在校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超过60元以上的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一个医疗年度只负担一次门诊起付线。在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意外伤害参保人员时,首诊医生需如实书写医疗文书,详细记录意外伤害的原因、受伤经过等,由参保人员或家属签字确认;参保人或委托代理人如实填写《意外伤害情况说明表》,并签字确认。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后,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咨询:烟台是否有关于先天性心脏病的免费治疗政策?

答复:我市对参保儿童患急性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三种疾病,实行定点救治、规范诊疗、限额管理、全额支付。对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3个病种在市级定点救治医院住院治疗的,实现同步即时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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