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社会
社会保险咨询台|新公司如何办理社保登记?

2024-04-25 16:07:48

来源:水母网   张孙小娱 曲倩倩



咨询:职工工伤八级,想申请离职,单位应按什么比例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答复: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咨询:新公司应该怎样办理社保登记?

答复:企业在行政审批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后,“山东开办企业一窗通办系统”会自动将企业信息推送到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系统,系统也会自动在企业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完成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自动核定企业缴费险种和缴费费率,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向新注册登记企业发送社会保险登记成功短信提示。

新开办企业通过“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端,可办理单位缴费人员增减、缴费基数申报、社会保险费缴纳查询、基础信息修改等社保经办业务。

未完成自动开户的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要持《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补充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要持本单位有效证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本信息登记表》,到归属地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各险种费率,同步开通“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

张孙小娱 曲倩倩

编辑: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