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县市区新闻>芝罘区
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启用新系统

2024-01-25 16:05:28

来源:   于亚男



image.png

“现在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太方便了,只需在网上填写一些基本信息,不到十分钟就轻松搞定!”1月19日,芝罘区鎏库百货商行工作人员在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顺利完成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并领取了备案信息采集表,对便捷高效的办事体验连声称赞。

为适应食品经营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进一步落实好《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等系统建设要求,自2023年12月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和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可通过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开展备案、变更、注销等事项。

据了解,与原申报系统相比,新系统数字化应用程度更高,企业基本信息可通过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只需根据系统提示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逐项勾选,不需要再上传《仅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者自我申明》、经营者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等附件材料,信息填报更精准便捷,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进行业务办理,真正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无纸化办公。

同时,在备案完成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公示相关备案信息供社会查询,备案人可根据自身网络销售等经营需要,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打印《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全面提升了行政审批的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下一步,芝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坚持服务走在审批前,主动靠前、优化流程、简化材料,以企业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破解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依靠数据赋能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实现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政务和营商环境。(于亚男)

编辑: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