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3 08:38:11
来源:水母网
对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强化面向民间资本的项目推介,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2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负责人解读《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前8月主要经济指标增速
均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全市经济稳中有进、回升向好,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705.65亿元、增长7%,前8月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好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孙吉鹏介绍,为帮助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也为全市冲刺GDP万亿元目标提供更多动力和支撑,近日,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提出了9个方面共51条落实措施。
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提出实施民营经济(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推动民营经济链式集聚发展、对有条件的民营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等6条措施。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提出持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强化面向民间资本的项目推介、做好民间投资服务对接工作、优化民间投资项目融资支持等4条措施。
强化大宗消费支撑方面,提出发放购房消费券促进房款减扣、实行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等10条措施。
优化服务消费供给方面,提出对新获评的省乡村旅游民宿集聚区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评的四星级和五星级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100万元、扩大健康服务消费等7条措施。
培育新消费增长点方面,提出发展信息服务消费、支持发展新零售等5条措施。
优化城乡消费环境方面,提出丰富城市消费场景、拓展农产品上行通道、加快补齐流通体系建设短板等5条措施。
稳住外资外贸基本盘方面,提出推进市区一体化招商、做大做强外贸主体、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等4条措施。
落实税费金融优惠政策方面,提出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至2024年底等7条措施。
优化发展环境方面,提出实施歇业备案集成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招投标交易成本等3条措施。
总投资3227.8亿元的
124个项目已向民间资本推介
民间投资是固定资产投资的主力军,也是民营经济增长的动力支撑。为增强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山东省也高度重视民间投资有关工作, 提出构建“三清单一平台”、完善“一库一机制”等。
近年来,烟台民间投资占整体投资的比重始终保持在60%以上,前8个月达到了66.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4.4和5.7个百分点,对创造就业机会、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创新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孙吉鹏介绍,为进一步激发我市民间投资活力,市发改委组织各区市筛选梳理第一批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共计195个,目前已有124个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推介,项目数量居全省第二位,总投资3227.8亿元、额度居全省首位。孙吉鹏说,这些项目质态良好,回报机制明确、投资收益可观,涵盖国家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以及其他项目4种类别,涉及城建、化工、医药、装备制造等23个细分行业,与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需求高度契合,将采取代建、民资参股、民资控股、特许经营、委托经营等多元化合作方式,为本市以及市外市场主体投资烟台提供更多优质选择。
下一步,市发改委将聚焦影响民营企业不能投、不敢投、不愿投的关键环节持续用力,滚动推出拟向民间资本推介的项目清单,组织集中发布,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把握产业趋势、明确投资方向;加快民间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规划选址、用地用海、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全力推动民间投资提速提质提效
鼓励支持汽车、购物等大宗消费
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占我市限上商品零售额的三分之一以上,是扩大内需、提振消费的重要抓手。
市商务局副局长秦立燕介绍,今年以来,烟台市商务局统筹1.3亿元资金,鼓励支持汽车、购物等大宗消费,市区两级共发放汽车、家电消费券1960万元,组织开展春、夏、秋三季车展和智慧家电消费季等活动20余场,直接带动消费9亿元。9月14日,又发放了新一轮1000万元汽车消费券,预计带动汽车消费6亿元。1—8月,全市限上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3.6%,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零售额增长34.9%,带动限上社零额增长10%,分别高于全国、全省4.1、1.5个百分点。
四季度,市商务部门将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认真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消费、促进家居消费的政策措施,以及市级《关于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若干措施》,指导有条件的区市围绕汽车、家居、家电等领域,配套发放惠民消费券,市区两级上下联动、一体发力,激发消费潜力和活力。另一方面,持续举办促销活动。抢抓中秋节、国庆节、双“11”等重要消费契机,整合汽车商会、家电协会以及生产销售企业力量,高标准开展金秋消费促进月、冬季车展、家电消费季等活动10场以上,指导各区市立足实际举办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展,做好汽车、家电下乡以及绿色智能家电普及工作,全力推动大宗消费稳中向好。
进出口近3000亿元,增幅高于全国0.9%
今年以来,全市顶住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国际局势的影响,前8个月,全市实现进出口2997.2亿元,增长0.8%,增幅高于全国0.9个百分点。
秦立燕介绍说,四季度我市快速释放政策红利。9月26日,烟台市政府与中国信保山东分公司将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全面解读《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政策红利,同时,探索建立免申即享清单,让政策快速直达企业。抓重点、稳规模。对骨干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帮助解决融资、物流、市场开拓等困难诉求。用好关地协调、服务专员、白名单三项机制,出台区港产一体发展若干措施,加快突破混金试点,鼓励企业用好欧亚班列,推动裕龙原油尽快形成外贸实绩。强业态、促增量。用好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进口贸易促进创新三大试点,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规模,推动“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协同发展。依托三站市场国家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大力实施市场采购共享计划,推动更多中小外贸企业抱团出海。拓市场、挖潜力。用好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境外百展”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开拓新兴市场,组织企业参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国际进口博览会、秋季广交会等重大活动,谋划推进务实合作。
稳外资方面,1—8月,全市实际使用外资119.7亿元人民币,规模保持稳定,其中,制造业外资和高技术外资规模均居全省第二位。四季度,持续强化项目招引。依托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进博会等国家级活动平台开展招商推介,聚焦16条重点产业链靶向招引,确保再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持续拓宽引资渠道。积极探索国企平台利用外资、境外发债、QFLP等外资新方式,充分挖掘存量外资企业、龙头项目潜力,动员企业增资扩股,带动外资工作量质齐升。持续抓好政策落实。充分发挥服务专员、服务大使等机制作用,用好《烟台市招引重大项目快速拍板决策机制》,持续优化外商投资企业营商环境。
文旅消费聚集区、主题性特展可申请奖补
优化服务消费供给方面,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博介绍,文旅消费聚集区、主题性特展可申请补助、奖励。根据烟政办字〔2020〕39号《关于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的实施意见》规定,对成功创建国家、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申报对象必须是辖区内的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区商业区域其中之一的业态。由各区市文旅主管部门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集聚区统一申报;按照申报要求填写国家、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申报表,申报国家级必须具备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资质;所有材料通过烟台市文旅局审核后择优报送省文旅厅评审,创建国家级的由省文旅厅报送国家文旅部评审。
文化场馆举办主题性特展的补助申报主体应当是烟台市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登记备案的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美术博物馆、纪念馆、非遗展馆等文化场馆,申报的项目是指场馆基本陈列以外的收费类特展项目。申请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向所在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文化场馆主题特展补助经费申请表》和门票收费凭证、营收总额凭证、能说明群众接待量的记录资料、展陈大纲、形式设计方案、展览现场图片、展览实景视频等实证材料;区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和实证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项目按排序进行推荐。市直公共文化场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区市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奖补项目和奖补数额,并通过市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张博提醒,设立补助经费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展览环境和展陈质量。鉴于此,补助资金的使用只可用于陈列布展支出,不得用于场馆基本建设、维修改造、设备购置、水电暖物业等支出,不得用于发放人员工资福利性支出、弥补公用经费以及国家规定禁止列支的其他支出。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玉伟介绍说,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出台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包括:2027年底前,对月销售额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27年底前,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等政策。
为便于申报操作,提高办税体验,目前电子税务局已优化升级,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YMG全媒体记者 孙长波)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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