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第十八期
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有效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现将2023年第18期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示如下。
黑名单
一、栖霞市丹静批发部
理由:1.货架商品摆放混乱;2.部分商品外包装上有灰尘。
二、杨义清食品摊点
理由:1.食品经营场所和环境脏、乱、差;2.无相应的防尘防蝇防虫防鼠设施;3.食品、食品原料未按规定储存。
三、苏家店张记正宗手擀面店
理由:1.经营场所脏、乱、差;2.没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3.未单独设置面食加工车间。
四、石秀玲小摊点
理由:1.未佩戴一次性手套;2.未设置防尘防蝇设施;3.部分商品未离地;4.索证索票不全。
五、栖霞市平价超市
理由:1.部分预包装食品未离地离墙存放;2.过期食品未放置在专区;3.店内摆放杂乱;4.保健食品未设专区销售。
六、小高拉面馆
理由:1.卫生条件较差;2.货物摆放混乱,杂物堆积多。
七、好客面馆
理由:1.经营场所卫生差;2.垃圾未及时处理。
八、唐家泊镇欣宜川味
理由:1.灶台、油烟机未及时清理;2.加工区不整洁,餐盘未放入保洁柜。
九、栖霞市云宣超市
理由:1.保健食品未专区存放;2.食品未离地摆放;3.生活用品与货物混放。
十、老马饭店
理由:1.厨余垃圾没有及时清理;2.厨房环境卫生差。
编辑:王惠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