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查处违反特种设备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叉车案
近日,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烟台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叉车,处以人民币5千元的罚款。
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烟台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进行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叉车司机未使用安全保护和防护装置,驾驶叉车运送货物,违反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中关于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并贯彻实施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要求,烟台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违反特种设备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操作叉车,违反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并进行立案调查,依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对烟台某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5千元的罚款。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历来是特种设备事故中占比较高的事故类型,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具体表现为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操作不当甚至无证作业,维护缺失,管理不善等,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配备持证人员操作叉车,加强叉车司机管理,督促其严格按章操作,有效预防事故发生。
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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