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2023第14期
为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巩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成果,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推行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制度,现将2023年第14期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公示如下。
黑名单
一、寺口镇大秦家羊汤店
理由:1.经营场所卫生状况较差
2.未及时清理厨余垃圾
3.部分食品原料未启用防尘防蝇设施
二、亭口镇丁响明小摊点
理由:1.未佩戴一次性手套
索证索票不全
3.部分商品未设置防尘防蝇设施
4.未佩戴口罩
三、苏家店镇苏家庄百货商店
理由:1.经营场所脏、乱、差
2.部分食品未离地离墙放置、食品摆放杂乱无章
四、栖霞市宏本超市
理由:1.预包装食品未离地离墙存放
2.保健食品与非保健食品混放
3.过期食品未放置专区
4.保健食品未设专区销售
五、蛇窝泊镇金宇超市
理由:1.经营场所卫生差
2.商品杂乱无章
六、鹏华面食店
理由:1.垃圾桶无盖
2.地面有水渍
七、栖霞市相武百货商店
理由:1.商品未分类存放
2.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柜台上有灰尘
八、栖霞市团满百货商店
理由:1.生活用品与货物混放
2.货物未离地摆放
3.保健食品未单独存放
九、栖霞市昌盛居家常菜饭店
理由:1.厨房地面卫生差
2.废弃物容器没有密封,厨余垃圾没有及时清理
十、特惠食品店
理由:1.店内卫生条件差
2.部分商品未离地
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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