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市场监管局违法企业曝光
近日,栖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栖霞市志伟超市存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查获金锣大众王优级火腿肠4包,售价8元/包;鼎酥食品奶香花生米6包,售价5元/包,均已过期。货值共计62元,因未建立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上述过期食品;2、罚款人民币5100元。
本案所反映的销售过期食品问题,反映出当事人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不足,过期食品一旦销售食用,会严重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办案人员就食品安全问题对当事人进行约谈,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当事人已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地配合执法部门调查处理,且及时进行食品安全自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编辑: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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