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8 09:34:21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8日讯(记者 樊依)自烟台仲裁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入驻芝罘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来,法院立案庭积极与其对接案件分流,办案平台入驻等事宜,形成联动机制,将事实争议不大,涉案标的额较小的商事纠纷案件有序分流至商事调解中心。在入驻的一周时间内,商事调解中心便成功化解了4起商事纠纷,有效助推商事纠纷源头化解,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高效运行。
案例一:2021年5月至2022年2月,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东营第二分公司向山东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合同总价10万余元的消防系统设备,按照合同约定,山东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东营第二分公司应在2023年5月4日前将所有货款付清。然而,该分公司在支付了2万余元货款后,便再未按期支付剩余欠款。山东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催付未果,但该分公司都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山东某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将该分公司起诉至芝罘区法院。
案例二:2021年5月,被告张某向原告李某购买建筑材料共计货款46000余元,张某给李某写了欠条,表明在2021年6月向李某支付欠款42000元,到农历年底前还清,如不能按期还清欠款,愿承担一切即时起所有的利息。后李某多次要求张某履行还款义务,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履行,截止起诉之日,张某仍欠李某46000元。
法院立案后,考虑到两起案件争议事实清楚,标的额不大,便将该案分流至烟台仲裁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由仲裁调解员进行调解。“两起案件的当事人均有业务往来,且合作多年。”烟台仲裁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后,基于“老客户”的关键调解点展开调解,很快与两起案件的当事人达成了初步调解意向。随后,仲裁调解员便趁热打铁,安排双方当事人前往法院商事调解中心协商具体调解方案。
最终,两起商事纠纷都以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而得以化解。而在调解另外两起商事纠纷时,调解员发现原告起诉主体有误得以撤诉。
据了解,烟台仲裁委员会商事调解中心自2023年5月18日正式入驻芝罘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以来,共成功调解涉商事纠纷案件9起,撤诉4起。下一步,芝罘区法院将继续不断拓宽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渠道,将“调解—仲裁—诉讼"的诉仲对接机制融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加强沟通与合作,为群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纠纷解决渠道。
编辑: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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