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08:34:22
来源:水母网
咨询:什么是“双通道”药品?定点医药机构有哪些?
答复: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限制支付条件明确的国谈药品,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保障。目前,我市“双通道”药品共有296种,需要审核的门诊慢特病、罕见病保障药品141种,其余谈判药品不需要审核。
烟台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包括烟台毓璜顶医院、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970医院、烟台市中医医院、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等51家医疗机构,以及烟台国药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漱玉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毓璜顶店、烟台德信行惠友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润药大药房有限公司、山东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芝罘区庆善街店等19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
咨询:什么是谈判药品?
答复:国家医保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按程序开展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谈判成功的药品认可度高,新上市且临床价值高,涉及癌症、罕见病、肝炎、糖尿病、耐多药结核、风湿免疫、心脑血管、消化等10余个临床治疗领域,全国统一的支付标准,多个“贵族药”开出平民价,上述谈判成功的药品统称为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山东省谈判药品(大病特药)纳入大病保险审核支付。
咨询:住院使用谈判药品报销流程是什么?
答复:参保人员住院使用谈判药品,经审核备案后,按住院相关政策结算。住院期间因医疗机构备药不足的,经医院医保部门备案登记后,在其他“三定”医疗机构、特药零售药店发生的“双渠道”谈判药品费用由医疗机构负责合并住院费用一并结算。
张孙小娱 衣宝萱
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