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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跨市取消备案手续 7项异地就医政策让百姓更有“医靠”

2022-11-24 08:42:38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水母网11月2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张孙小娱 通讯员 衣宝萱)出门在外,老百姓最担心看病就医保障问题。让医保待遇可以随时跟上流动的人,是医保服务的重点和难点。今年以来,烟台市医保局围绕异地就医便捷化,调整优化了一系列异地就医政策措施,7项突破让老百姓异地看病更有“医靠”。

简化异地就医人员分类

今年我市将异地就医人员简单划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两类,将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外出务工农民、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统一整合简化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将转诊转院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因出差、探亲、 旅游等临时在外就医人员,统一简化整合为“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程序,取消证明材料

备案程序简化后,异地就医备案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不再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实行承诺备案制(个人承诺异地居住、生活、工作6个月以上)。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一律取消备案手续,省内跨市发生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不再提供转诊转院证明或在外就医急诊证明等证明材料。

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通过提交备案就医地户籍证明、居住证或单位工作证明等材料,可享受与参保地同等的医保待遇。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未满6个月,且未提供上述有关证明材料或单纯采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需返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医保待遇政策执行;备案超过6个月的,可申请终止原异地长期备案,返回参保地就医的,享受与参保地同等医保待遇,到其他统筹区就医的,可根据实际就医需求重新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降低首先自付比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在长期居住地就医, 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比例;在备案的长期居住地以外就医,按临时外出就医政策执行。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个人首先负担10%,剩余部分根据就诊医疗机构级别,按我市医保待遇政策结算;其中回参保地临时就医的住院和门诊执行参保地管理政策。

取消定点医疗机构签约限制

参保人员省内跨市、跨省异地就医不受签约医疗机构范围和等级限制,均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并实现联网结算,异地报销金额与本地报销金额合并计算,不超过当年度门诊统筹报销额度。

取消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

异地就医直接备案到就医地,不再备案到具体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在备案的就医地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就医。

参保人员在备案就医地所有联网的住院、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联网结算;门诊慢特病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在开通省内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联网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包括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心脏移植术后、骨髓移植术后、肺移植抗排异治疗)五种门诊慢特病病种资格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就医地开通相应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可直接联网结算。

增加异地就医备案渠道

我市为了便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实现了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办理。

线上办理:参保人员可通过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yantai.gov.cn)、烟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鲁医保小程序(在支付宝、微信中搜索)等办理。

电话办理: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通过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公布的服务电话办理备案。

线下办理:受条件限制无法自助办理的,可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医保服务站现场办理。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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