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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公安清查 不文明养犬行为

2022-08-16 16:42:41

来源:水母网   记者 吕金滙



水母网8月16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吕金滙 通讯员 牟公宣)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犬只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纵深推进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11日,牟平公安在全区组织开展第六次集中清查,对辖区内违规养犬、流浪犬扰民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水平,切实保障居民人身安全。

清查中,重点围绕广场、公园、主次干道、居民小区重点区域和各类公共场所,查处了遛犬不按规定束犬绳、未按规定办理犬只登记、饲养禁养犬只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流浪犬只扰民问题突出区域,集中收容社会面流窜的无主犬、流浪犬。

8月11日21时许,系山海岸派出所民警在龙湖一公园巡逻时发现,居民张某未按照规定对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张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8月11日19时45分许,养马岛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养马岛某村前海环岛路路南,发现尹某某未按照规定对携带的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尹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西桂村牟一街处时发现,外出遛弯的居民许某某未按照规定对携带的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许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西桂村牟一街处时发现,外出遛弯的居民许某某未按照规定对携带的犬只使用束绳进行牵引。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给予许某某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重点管理区的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不长于一点五米的犬绳(链)牵领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违反规定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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