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阜山镇:落实四项制度,确保政务公开持久开展
水母网5月13日讯(通讯员 郭笑俨 记者 李洪涛)招远市阜山镇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能够持久、有效地开展,建立了四项制度。
政务公开责任制。在年初专题会议责任分解时,将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和评议情况列入部门考评内容,与业务工作和作风建设同步考核,与干部考核和奖惩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取得实效。
政务公开内部督查制。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市政务公开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各站办、工作区应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齐全,公开的依据是否符合上级政策,公开的形式是否规范,公开中暴露的问题是否得到及时解决。
政务公开外部评议制。在人大代表和群众中选聘一些代表作为政务公开的评议监督员,定期对全镇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还通过设置意见箱、举报箱,发放评议表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政务公开“回音壁”制度。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除了在正式公开前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外,事后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时作出解释,对群众提出的建议积极予以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查处。这些制度的建立与完善,给政务公开装上了“聚光灯”,有效地防止和避免了政务公开的期行为和走过场,为政务公开工作朝着扎实有效的方向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
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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