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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意通|超速必须在当地缴费?海阳交警:属现场处罚必须到当地处理

2022-03-10 09:25:06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水母网3月10日讯(YMG全媒体记者)近日,市民阎先生拨打“烟台民意通”热线6601234反映,自己在从烟台到海阳的210省道上超速,被交警拦停开具处罚单。阎先生希望能在烟台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却被通知只能在海阳交警部门处理,阎先生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接到投诉后,记者进行了调查咨询。

联系到家住幸福的阎先生后,阎先生表示,自己是3月4日上午9点半左右,驾驶鲁YAR×××牌照轿车从栖霞桃村走省道前往海阳办事,当行驶到半路时,遇到交警将其拦住。海阳交警部门出示了监控测速设备抓拍的照片,显示该路段限速70公里/小时,而阎先生驾车的时速达到113公里/小时,超速50%以上。交警现场为其开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对其超速行为处以罚款和扣12分的处罚。

阎先生当场表示,由于自己在烟台工作,能否到烟台市区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因为扣12分自己已经无法开车,再到海阳处理比较麻烦。海阳交警部门当场给出的答复是,必须到海阳交警大队处理。“当场给我的答复是,15日之内拿着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到海阳交警部门处理。既然使用监控设备测速抓拍了我超速,违法事实我也承认。但是,是监控抓拍的,我认为在哪儿处理都可以,为什么必须要到海阳交警去处理?”阎先生表示。

随后,记者联系到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科。工作人员表示,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分为现场处罚和非现场处罚,现场处罚就是车辆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现场开具交通违法单据的。非现场处罚是指闯红灯、逆行等被摄像头拍摄后被交警取证的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现场处罚必须到违法所在地交警部门处理,“阎先生这种情况属于现场处罚,因为这是现场开具的处罚单,必须到当地交管部门处理。如果是电子监控抓拍的非现场处罚,可以到任意一个交警大队处理。也就是说,海阳交警开具的法律文书只能由海阳交警处理,其他地方也无权处理这种法律文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联系烟台市交警支队证实,交警现场执法并且是一次性扣12分的违法行为,需要当事人到违法发生地处理,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将驾驶证予以暂扣处理。“现场处罚一次性扣12分的情况,在海阳扣的分,就只能在海阳处理违法,烟台其他交警大队无法处理。”工作人员表示。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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