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上买手机付了定金不发货?芝罘区法院判了!
2022-02-28 09:57:3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2月25日讯(记者 樊依)2022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开始施行。其中,普通程序中增加了独任审理,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近日,芝罘区法院民二庭审理了一起陈某诉谢某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原告通过微信向被告购买手机,并转账2000元定金。后被告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亦未将定金退还原告,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庭前阅卷、与当事人沟通后,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适用独任制审理普通程序案件的规定,决定适用独任制审理。
《民事诉讼法》的此项规定,打破了以往普通程序必须组成合议庭审理的规定,扩大了独任审理适用范围,免去了简单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选任合议庭成员、庭后合议等程序性事项,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审判效率,进一步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便捷、多元、公正、高效的诉讼需求。对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具有积极作用。
樊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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