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16 15:20:34
来源:水母网
2021年9月28日,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工作人员投诉,反映在牟平区春雷商店等5家商店发现假冒该公司“牛栏山”商标的产品,当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牟平区春雷商店、牟平区宁海大众商店、牟平区明玲商店、牟平区建利商店、牟平区毛咪商店等5家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经营场所及仓库中发现的“牛栏山”白酒,并经“牛栏山”商标所有权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工作人员现场鉴定均为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依法对涉案“牛栏山”白酒进行了扣押。调查人员通过询问当事人、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当事人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事实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核实。
以上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下达处罚决定书, 共没收侵权牛栏山陈酿白酒306瓶, 没收违法所得179.53元 ;共计罚款人民币 5000元整。
近年来,一些违法分子将生产销售侵权假冒商品的阵地转移到农村市场,该案件涉案商品为白酒,流入市场将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安全健康。在办案过程中,执法机关应与公安机关加强联动,及时查处,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春节将至,牟平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酒类产品,如发现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夏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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