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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年报销40万!居民参保可享住院、慢病门诊、普通门诊、大病保险等报销费用

2021-09-29 15:08:08

来源:水母网   记者 赖皓阳 王宏伟



水母网9月29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王宏伟 )烟台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隋雪梅介绍,市医保局成立以来,紧盯群众需求,采取多种措施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一是通过提高待遇保障水平降低医疗负担。门诊保障方面,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将参保居民在门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用药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年最高可报销800元;提高普通门诊年报销限额,高档缴费的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350元;建立了国家谈判药品门诊保障机制,将31种国谈药品纳入门诊报销;扩大门诊慢病保障范围,将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6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病保障范围,病种数量增加到66种。住院保障方面,提高了基层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最低报销比例达到85%;降低了多次住院患者住院起付线,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第三次开始起付线每次仅为100元。大病保险方面,提高报销比例,最高为75%,普通参保居民年最高报销限额达到了40万元。

二是通过集中带量采购降低就医成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有效压缩药品和耗材在流通领域的水分,降低患者就医成本。目前,市医保局已组织、参与集中采购药品、耗材15批次,平均降幅60%。例如,冠状动脉支架的均价从13000元下降到700元,降幅高达93%;人工关节均价从3万元下降到1万元以内,降幅高达80%。通过集中带量采购,每年可节约医疗费用11亿元,有效减少了群众的医疗费支出。

三是通过规范基金使用减少不合理医疗支出。联合市场监管、卫健、公安等部门多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医药机构服务行为、医疗收费、医保政策执行等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过度诊疗、不合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通过不间断的监督检查,医疗服务行为更加规范,医疗收费更加合理,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目前,我市居民参保后,可以享受住院、慢病门诊、普通门诊、大病保险等费用报销,其中,基本医保基金年最高可报销22万元、大病保险年报销40万元,两项累计达62万元,真正让群众“生病可医、有病敢治”。享受以上待遇,参保缴费是前提。

王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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