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8 10:15:09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9月8日讯 (通讯员 莫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强化压力管道安全监管,确保压力管道安全运行。根据省、烟台市相关要求,莱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落实压力管道施工告知接收、施工监督检验、使用登记注册、检验信息互通、定期检验、严肃查处等六项措施,开展压力管道专项督导,规范全市压力管道监管。
此次专项督导中,该局按照“放管服”要求,主动告知施工单位通过“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实施网上“施工告知”,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施工告知接收;按照职责分工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向监检机构申请监督检验,督导监检机构按要求开展监检;督促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对新安装、改造及重新安装的压力管道在投用前或投用后30日内办理使用登记;加强与能源、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完善长输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信息互通;督促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在压力管道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执法检查、专家检查,及时发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水平。
截至目前,共检查压力管道使用单位32家,发现安全隐患3处,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3份,督促完成隐患整改3处。下一步,该局将按照专项监督检查计划要求,加大日常巡检和隐患排查力度,切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组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清单逐一落实到人、落实到设备、落实到企业,对重大风险隐患实行动态监管,全力保障全市压力管道安全稳定运行。
编辑: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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