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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申领明白纸

2021-09-07 15:58:15

来源:水母网   通讯员 孙依杨



水母网9月7日讯 (通讯员 孙依杨)

一、政策标准对于2013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的、符合上述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制),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2020年1月1日之后首次申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给予3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对2014年1月1日以后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且申请补贴时仍正常经营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1月1日之后申领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在创办实体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或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个人挂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正常经营指有正常营业收入。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二、网办申请资料

(一)个体工商户提供以下材料:1.《创业补贴申领表》(附后,加盖公章上传);2.经营明细台账1份(个体工商户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6个月或12个月经营明细台账并盖公章上传,如业务单据)。(二)小微企业提供以下材料:1.《创业补贴申领表》(附后,加盖公章上传);2.企业财务报表1份(小微企业提供申报当月前连续6个月或12个月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并盖公章上传)

三、网办操作步骤

1.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后,点击“网上办事-----单位服务----就业创业-----公共就业”


2.点击“单位登录”


3.登录后,点击公共就业,选择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办理


4.根据提示填写企业信息并上传材料附件


附件:高新区创业补贴申领表

https://mp.weixin.qq.com/s/RdzEYpZjKxnFgbqfydgLAA


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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