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通旅游财经 水母网> 新闻频道>烟台要闻
生态环境攻坚在行动|烟台市出台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

2021-09-07 08:53:16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水母网9月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通讯员 谢楠)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落实省级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流域治污。到2021年9月15日前,将完成牟平区、莱阳市、莱州市、招远市跨市界断面生态补偿协议签订。9月底前,将完成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开发区、高新区、蓬莱区、海阳市、 莱阳市、栖霞市、龙口市跨县界断面生态补偿协议签订工作。此次跨市、跨县界断面月度补偿资金基准额度分别不低于100万元和85万元。

备受关注的补偿基准及补偿额度也做了详细说明。国家、省、市已确定断面水质目标的,补偿基准不得低于目标要求,未确定目标的跨县界断面,由市生态环境局研究确定补偿基准。以断面月度水质类别是否达到要求计算补偿金额,断面月度水质达到目标时,上下游互不补偿;优于目标时,下游补偿上游,劣于目标时,上游赔偿下游。

全年各月情况汇总后下游需补偿上游的,若断面年均值优于水质目标,补偿金额增加20%,若断面年均值劣于水质目标,不再进行补偿。全年各月情况汇总后上游需赔偿下游时,若断面年均值优于或达到水质目标,赔偿金额减少40%,若断面年均值劣于水质目标,赔偿金额增加20%。市控以上断面(含省质量点)及跨市界断面采用省级反馈的水质监测数据,市控以下断面采用市生态环境局确认的水质监测数据。

符合补偿条件,还需进行相关的协议签订。记者了解到,跨界区市确定协议文本后,需双方主办单位协商确定签约方式,区市政府签约后,签约文本分别报省市财政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在资金结算和使用方面,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次年4月底前,各区市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上年度补偿资金清算工作。对不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兑付补偿资金的区市,由省市财政通过体制结算方式清缴。补偿资金专项用于流域环境综合治理、生态补偿等。

张秀秀

版权声明  新闻爆料热线:0535-6631311

关于水母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 版权声明 | 平台公约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电话:12377举报邮箱: 侵权假冒举报:0535-1231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5-6631312举报邮箱(未成年人的举报平台): 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山东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疫情防控有害信息专项举报入口:jubao@shm.com.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专区暴恐举报网暴举报

  • 水母网官网微信

  • 水母网官网微博
本站官方网址www.shm.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