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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民意通|莱州韵达快递扣发一员工两天薪资

2021-09-04 08:55:02

来源:水母网   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



水母网9月4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任雪娜)9月2日,莱州市民孙先生向烟台民意通热线打来求助电话:他在莱州韵达快递公司干了两个多月的活儿,结果公司负责人以试用期没有工资为由,欠发自己两天的工资,总共284元。

孙先生自5月24日起到莱州韵达快递公司从事司机工作,与公司负责人杨某约定:每月休息6天,月工资3500元。结果到8月6日第一次发工资时,孙先生发现公司少给他发了二百多元工资。为此,他找了杨某,并提出干到8月底就辞职不干了。“老板告诉我不用干到月底,第二天就不用来了。”孙先生告诉记者,8月26日公司会计又给他发了一次工资,还是少发了将近二百元。因为总共少了390元工资,他又找杨某结算,结果对方通过微信转给他106元,以两天试用期没有工资为由扣发了284元。“钱是不多,但心里过不去,当初说好的没有试用期,现在出来个试用期,试用期还一分钱工资不给。”

根据孙先生提供的联系电话,记者拨通了韵达杨先生的电话。电话中,杨先生表示已将孙先生的工资一次性结清,自己不欠孙先生工资。但根据孙先生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其工资并非一次性付清,并且杨先生在与孙先生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明确表示扣发了两天的试用期工资。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广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邱磊,他表示:试用期长短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视为没有试用期;即便是有试用期,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并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同工种同岗位职工工资的80%。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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