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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交警处置一起典型案例 司机无证驾驶致三轮车侧翻

2021-08-10 17:31:40

来源:水母网   通讯员 秦学杰



惊!一三轮车与轿车相撞后侧翻

幸!三轮车驾驶人随即起身未受重伤

水母网8月10日讯(通讯员 秦学杰7月12日11时36分许,招远市金城路与鑫汇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三轮车与一辆轿车相撞,三轮车侧翻,幸运的是,三轮车驾车人并未受重伤。

接到报警后,市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调取了事故发生路口的监控录像,发现事发当时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小型客车由南向北行驶,碰撞后两车均受损。三轮车因碰撞侧翻,驾驶人也随即倒地,翻了个身后,其立即起身;经检查,虽然其从车上摔下致使腰椎错位,幸运的是颅脑未受伤,也没有生命危险。经进一步调查确认,事故发生原因为三轮车驾驶人杜某无证驾驶且未按规定让行,鲁YH**57小型客车驾驶人陈某未确保安全。

当事人杜某驾车不让右方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之规定,当事人陈某驾车未确保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杜某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陈某负次要责任。

不是每次事故都能这么幸运,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每位驾驶人都能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平安出行每一天。


吴巧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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