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08:54:14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7月27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王鸿云 通讯员 李骥)昨日,记者自消防部门获悉,为深入推进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推动火灾隐患整改,从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患围剿“蓝剑行动”。
此次围剿行动以五类场所为重点:前期监督检查限期整改未整改的单位;前期“专家查隐患”问题尚未整改的单位;各类专项治理发现问题久拖不改的单位;政府挂牌逾期未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辖区内整改难度较大的区域性火灾隐患。
为确保全市火患围剿“蓝剑行动”取得实效,烟台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制定出台“蓝剑行动”十项措施,强力推进消防监督执法。
对前期监督检查限期整改未整改以及“专家查隐患”问题尚未整改的,一律顶格处罚、一律函告行业主管部门、一律列入“黑名单”;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对“合用场所”违规住人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逾期未改的,向党委政府专题汇报,用足用好责令“三停”、临时查封、强制执行、拘留等执法手段,一律从严从重处罚。发生场所类火灾的,一律落实“九个必须”,对于在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律严厉追查、严肃处理。
编辑: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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