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03 09:39:44
来源:7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7月1日起,我市调整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保障标准,报销比例和年最高报销额均有所提高。
水母网7月3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衣宝萱)7月2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7月1日起,烟台调整提高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门诊保障标准,报销比例和年最高报销额均有所提高。
其中,全市参保居民中“两病”患者政策范围内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的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一、二档缴费的高血压患者年最高报销限额由200、300元统一提高至400元,一、二档缴费的糖尿病患者(含使用胰岛素治疗)年最高报销限额由300、400元统一提高至600元,合并高血压糖尿病的一、二档缴费患者年最高报销限额由400、500元统一提高至800元。
自2019年起,我市建立了“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两病”备案人数已近10万人。目前,我市已简化“两病”纳入程序,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规范化管理的“两病”患者整体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对定点医疗机构按诊疗规范确诊“两病”的参保居民,未纳入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的,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人员管理。下一步,市医保局将全面落实好各项待遇政策,真正做到政策落实到位,待遇保障到位,优质服务到位,让参保居民实实在在享受到医保政策红利,切实提升获得感、幸福感。
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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