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02 08:28:00
来源:水母网
水母网6月2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童佳怡 摄影报道)6月1日上午,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联合市排水服务中心对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进水口中硫酸盐含量超标问题召开约谈会,约谈烟台市发电厂、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西部热电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通过“敲敲钟”“提提醒”让各企业在含硫酸盐污水处理、稳定达标排放等问题上引起重视。
据市排水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自2020年入冬以来,套子湾污水处理厂的进水中,硫酸盐含量平均值达到777mg/L,是标准值的1.9倍(《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硫酸盐限值为400mg/L);最高值达到1540mg/L,是标准值的3.9倍。针对上述问题,套子湾污水处理厂自2020年12月起对上述三家企业厂外排污口进行长期监测和临时监测,发现其排污口硫酸盐含量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硫酸盐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发生反应生成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不仅会对污水厂运行造成危害,也会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检修工人带着手机下去作业,手机再拿上来就会一段时间不好用。”排水服务中心负责人如是说。
约谈会上,三家企业分别介绍了各自污水排水整治做法。从整体看,三家企业虽采取配套治理设施废水循环利用等处理方式,但效果并不理想,问题依然存在。
在听取各企业含硫酸盐污水治理情况后,市环境执法支队支队长董利国表示,各个企业负责人在硫酸盐超标排放问题上要有清醒的认识,组织开展自查工作,搞清硫酸盐源头情况,制定治理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同时加大自行监测频次,及时掌握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约谈不是目的,达到排放标准才是终极目标。记者了解到,此次约谈会后,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将继续密切关注各企业整改情况,并将在6月中旬,联合市排水服务中心开展针对硫酸盐排放的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依旧存在超标排放问题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张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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