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5月6日讯 近日,莱山区纪委监委查处一起村“两委”换届选举拉票贿选案件,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3月底至4月初,在院格庄街道某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期间,党员王某某自购礼品,并用于本人参与党支部选举中拉票贿选。4月14日,院格庄街道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取消王某某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自荐资格。4月15日,王某某辞去村党支部委员职务。4月28日,院格庄街道党工委给予王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村“两委”换届选举不是法外之地、不是任性之时,全区党员干部、全体参选人员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聚焦换届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换届中拉票贿选、弄虚作假、说情打招呼、干扰换届、破坏选举等行为,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保障村“两委”换届风清气正。